民营视频网站可以继续做下去了。国家广电总局、信息产业部负责人昨天表示,《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管理规定》(下称《规定》)发布之前依法开办、无违法违规行为的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单位,可重新登记并继续从业。
2007年12月29日,广电总局、信息产业部联合发布《规定》,《规定》第八条称,从2008年1月31日起,申请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业务的企业,必须“为国有独资或国有控股单位”。而目前运行的视频网站大多数不是国有独资或国有控股。
广电总局、信息产业部负责人昨天以答记者问的形式明确,《规定》发布之前依法开办、无违法违规行为的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单位,可重新登记并继续从业;有传播淫秽色情、宣扬暴力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要依法严肃处理;轻微违规的要限期整改。
不过,《规定》发布之后申请从事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的,必须符合《规定》第八条所列的条件,即必须是国有独资或国有控股单位。
广电总局、信息产业部负责人强调,《规定》明确以国有资本为主导开展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有利于加强网上思想文化阵地建设,有利于维护公共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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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it.sohu.com/20080204/n255065231.shtml
http://tech.sina.com.cn/i/2008-02-04/06072015146.shtml
从一个扼杀民主性的法规
变成了一个变相帮助先入企业进行行业垄断的法规.
呵呵,说得好.同意前半句.个人拙见认为自从发布”规定”之后,广电总局、信息产业部也自觉自己神经很大条吧,要人在一个月内靠上个国企,这除了个别有背景的网站能做到之外,其他的简直就是不可能的任务嘛.但也不见得现在给出的这个解释会变相帮助先入企业进行行业垄断.因为发现现在的趋势根本已是两,三个视频网站独大的状况…这种情况会继续下去吗?未来的差距会越来越大吗?为什么大家都集中到那几个视频网站去?现在的,未来的龙卷核心究竟在哪里? 是有关技术,带宽,内容,版面,抑或是知名度? 还是CEO的魅力?呵呵.关注&学习ing…
无论如何.这个法规的出现
对于后来的从业企业
都是一个无法跨越或者说极难跨越的门槛
我不否认早进入行业的企业有极大的优势
但是这些优势,是因为这些企业的眼光,到底来说,也不违反”公平竞争”的市场经济规律
而这个法规出台之后
无论你再投入如何的资金,或者有任何技术优势
需要国资控股这一条,就完全抹杀了任何新入企业的从业可能性或者说极大提高了从业门槛.
所谓现在的趋势,并不能代表今后的发展
易趣和淘宝的竞争,就是最好的明证.
当初易趣的趋势已经是在行业内垄断了
可是到现在,谁都能做出淘宝是网上交易类网站的NO.1的结论.
而这一切.都在于公平竞争的条件之下
如果什么信产部在易趣独大的情况下发布类似的需要国家控股的法规(其部门是否能颁布类似法规还存在着法律上的疑问)
那么淘宝在其后进入市场难度就会很高.甚至根本不会出现.
[Comment ID #24149 Will Be Quoted Here]
说得不错,谢谢啊 🙂
[Comment ID #24167 Will Be Quoted Here]
在中国,做大买卖和小生意都不是容易的事情,要不就选择打工吧,简单。